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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行管理

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和器材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-05-01

低值设备和器材是学校财产的组成部分,为了加强对低值设备和器材的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各实验室要严格按《清华大学低值设备和器材管理办法》所规定各项条款执行。实验室应由财产管理员负责低值耐用品和器材的管理工作。

二、低值设备和器材是指: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,能独立使用无配套主机的低值仪器仪表、工具、量具、刃具、家具、电器及器件等。

三、低值设备器材的购置、使用、管理、报废、回收等项事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审批,其他人不得擅自处理。

四、实验室应建立低值设备器材的明细账,财产管理员要做好日常的记账、出借、调拨等项工作,做到进出手续清除,定期核对,保持账物相符。

五、出借给个人使用保管的物品,手续要清除,定期清理,保持账物相符。不用时要及时收回,损坏、丢失要酌情赔偿。

六、实验室要加强对物料单的管理,领料单的签发和结算应有专人负责,领用物品的用途和数量要合理。领取劳保福利用品,要经实验室主任审批,使用时须登记。

七、实验室要加强对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,要确保安全。